住宅招租公告
杭实物产发展(杭州)有限公司现有住宅对外公开出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投标时间安排:2025年9月29日下午四点前报名、竞标单位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,竞标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招租房屋位置、面积、竞标起始价、竞标保证金如下:
标的序号 | 房屋地址 | 面积(m2) | 起始年租金 (元/年) | 保证金 (元) | 房屋状态 |
1 | 胭脂新村7幢1单元701室 | 87.21 | 36000.00 | 10800.00 | 在租 |
以上租赁房屋质量、位置、招租面积及水、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,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,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,不保证装修、装饰物的完好。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,以实际面积为准,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。
三、租赁年限:出租期限为3年,无装修期,以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,租赁期内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%,3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。
四、租金支付方式:租金先付后用,三个月一付。
五、房屋业态的要求:住宅用房,不得转租。
六、招租方式:采取自由竞价,价高者得。原承租人享有本次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。
七、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不接受经营范围内含房产中介的)。
八、特别说明:
1、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,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2、承租户如自行装修,合同到期不作补偿。
3、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,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,直至交付止。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,不视为出租人违约。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,自动后延为租赁期,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,全部自行承担(非原承租人适用)。
九、保证金打款账号:
账户名称:杭实物产发展(杭州)有限公司
账 号:1202020219900012118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
十、咨询及联系方式:高先生88375809 林女士88375717
十一、报名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八楼806室
十二、公告日期: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